友情提醒
重庆三峡武汉双卧七日游
1.不含用餐,船上观景台费(60元/人)、码头上下船缆车费2元/人/次、各自费项目、索道费、单房差等。
2.行程中自费项目均为客人自愿参加。自费项目及价格仅作参考不作为必要行程,旅行社可视时间、人数、当时当地情况等,决定是否安排,若条件不允许旅行社将不予安排自费项目。
3.行程中标注的时间均为正常情况下的预计时间,仅供参考,游客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4.船上住宿为男女混住,岸上住宿出现自然单间,我社有权安排三人间或加床(加床一般多为钢丝床),否则请补单房差。游船上提倡绿色环保不提供一次性洗剌用品,请游客自备!
5.三峡段包装景点为优惠套票,持有优惠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离休证、残疾证等)均不再享受优惠;自费景点门票优惠按照景区(点)公布的优惠政策执行;因客人原因自动放弃景点、用餐、住宿、车费等费用均不退还。
6.行程可由当地地接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次序,景点不减少,如因天气、自然灾害、政治等原因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行程上的更改、延缓、滞留及费用的增加、损失由客人自理。
7.客人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恕不受理客人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8.患有(心、脑、肺、血管病史等)请不要前往九寨黄龙等高原地区,且因此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理,与我社无关,本线地处高原,游客签约时已知晓并承诺自已身体善适宜出游;
9.儿童:12岁以下---3岁以上儿童团费只含车及半价餐,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10.行程中所列之自费景点以及自费娱乐项目由导游推荐参加,整团客人中超半数参加则团队前往自费景点,未参加的客人可与景点外自行活动,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11.游览期间请听从导游安排,尊重当地民风民情,自觉遵守景区及旅行社规定的时间安排。
12.请游客自行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及其它私人物品,如有遗失,我社均不会赔偿损失。
注意事项:
乘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携带好户口本。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览变换或点减少我公司只负责退门票金额不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自理;
以上行程我社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但景点不减少,服务标准不变;
人数一旦确认,将按提供的游客名单出票,优惠团队机票不允许退票、换票、签转,火车票退票费自理;
团款一团一清;客人意见以在当地的意见书为准。